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法院无法将执行工作进展下去,会让很多执行申请人无奈,明明就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执行款,有些被执行人明明就有财产而法院无法执行,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被执行人的财产都可以强制执行。下面几种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以上这些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属于维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财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若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将无法生存,考虑到以后执行人申请人的利益,也是希望被执行人能维持生活,经过一段时间,被执行人努力生活、工作,能够偿还债务。
其实上面提到的被执行人财产中大部分也是很难变现的,值不了多少钱。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有两个相对有价值,第一个是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但这个也有不确定性,他的发明或著作以后能否有经济价值是由市场决定,也可能他的发明或著作根本就没什么价值。
最有价值的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住房后,可以对超过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唯一住房采取拍卖措施。若被执行人的房产面积超过维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的最低标准,执行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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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法院无法将执行工作进展下去,会让很多执行申请人无奈,明明就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执行款,有些被执行人明明就有财产而法院无法执行,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被执行人的财产都可以强制执行。下面几种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以上这些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属于维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财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若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将无法生存,考虑到以后执行人申请人的利益,也是希望被执行人能维持生活,经过一段时间,被执行人努力生活、工作,能够偿还债务。
其实上面提到的被执行人财产中大部分也是很难变现的,值不了多少钱。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有两个相对有价值,第一个是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但这个也有不确定性,他的发明或著作以后能否有经济价值是由市场决定,也可能他的发明或著作根本就没什么价值。
最有价值的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住房后,可以对超过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唯一住房采取拍卖措施。若被执行人的房产面积超过维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的最低标准,执行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执行措施。